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该文件规定了家具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家具生产过程中的颗粒物及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
适用于现有家具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定制家具制造、橱柜、家具制造业配套的涂装中心等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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