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

  近日,兰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旨在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带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着力推动示范小区建设规范开展,助力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
 
  《标准》重点规范了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及运输工作。
 
  分类投放:物业应为每300-500户居民设置1个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撤桶并点”模式,定时投放点开放时间根据小区投放高峰期与居民投放习惯自行确定。设置至少1个误时投放点,在非投放时段开放。物业应组织桶边督导员做好监督指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并做好投放时的破袋工作。居民应认真学习垃圾分类政策和知识,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同时做好厨余垃圾破袋。
 
  分类收集:物业应配置足够数量和类别的分类收集容器,并定期清洗、维护、更新;分类收集点地面硬化、干净整洁,有防滑措施和照明设备;有条件的对收集设施提升改造,增设遮雨、洗手等功能。厨余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间隔设置、数量科学配比,至少设置1处可回收物投放点;有害垃圾收集设施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区域,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设有1处大件垃圾收集暂存点,大件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清运,堆放高度不高于围栏高度。
 
  分类运输:应按要求对运输车辆喷涂四分类标志,并及时维护,保障车辆性能符合运输要求;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全密闭,避免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 有害垃圾必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合规运输到有处理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过转运站转运的生活垃圾,应当密闭存放、及时转运,存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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