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湖北省2023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共审定通过95家A、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A级7家、B级60家、引领性28家。
关于湖北省2023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湖北省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市级初审、省级复核及现场核查,全省第一批共审定通过95家A、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A级7家、B级60家、引领性28家(见附件)。现对以上95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27-87167533
邮箱:hbdaqichu@126.com
附件:湖北省2023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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