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扎实推进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
加强替代管理。召开座谈会,邀请全县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竹木加工、家具制造、汽车修理与维护、鞋和皮革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约130人,讲解《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引(试行)》,指导企业开展低VOCs原辅材料和生产方式替代,优化管控台账及档案管理,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要求,认真梳理2021至2023年度VOCs源头削减治理项目清单,对涉VOCs重点行业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进行再排查,将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企业全面纳入源头替代企业排查台账,对具备替代条件的,每月开展一次调度指导;对无法替代的,开展论证核实,严格把关并逐一说明。
严格项目准入。在环评审批阶段,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全县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和涂料、油墨等生产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无)VOCs含量限值要求。市场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执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在包装标志或产品说明上标明符合标准的分类、产品类别及产品类型(或施涂方式)。
强化示范带动。结合蒙城县产业特点,实施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豁免末端治理设施试点,建立含VOCs物料生产端和使用端清洁原辅材料替代正面清单,目前已纳入2家。将已经完全实施低VOCs含量清洁原料替代,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5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为行业试点,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鼓励政策,规范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源头替代工作。此外,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邀请行业协会、专业检测机构等技术专家参与审核抽查工作。
原标题: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扎实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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