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我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四川省页岩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四川省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四川省有色金属冶炼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9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四川省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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