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推进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以下简称《整治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以下简称《规范化建设》)两项标准。
两项标准是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构建“1+N”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技术文件。《整治总则》明确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整治方案编制内容,细化了“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具体情形、技术要点和销号要求;《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入河排污口,规定了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设置以及档案建设等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发布对各地开展排污口整治、加强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加快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全面做好《整治总则》《规范化建设》两项标准的释义解读、专题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把握技术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组织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广泛宣传排污口整治的重要意义及好经验好做法,引导排污单位落实源头治理、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责任;持续关注标准执行情况,对各地在具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答疑解惑。同时,加快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文件,指导督促各地大力推进七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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